北京中医药大学2010年成考招生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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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exam.com 2010-8-15 【字体:小 大】 |
第一条: 为了保证北京中医药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按照教育部对高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部署和要求,以及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本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中医药大学在全国中医院校中是唯一一所教育部直属的“211”重点大学,其继续教育学院承担着本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任务,办学层次分为专科和专升本科。
第三条: 北京中医药大学成人高等教育遵照国家的规章制度,面向社会招收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第四条: 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者可报考。有精神障碍者不可报考。
第五条: 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的人员。其所报专业应与其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管理专业不限)。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第六条: 本校今年招生计划:在京夜大专升本500人、专科300人;外省函授专升本100人、专科300人(各专业计划请查询学校网“成招简章”)。
第七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在京夜大、外省函授的学习形式为业余学习。在京夜大授课方式:每周面授12-16学时。外省函授的授课方式:定期在函授站面授。
第八条: 本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制:除专科护理专业为4年制外,其他各专业均为3年制。夜大的面授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的下午或晚上,以及周六或周日,(每周来校上课时间约为3次)。上课地点:在北京中医药大学校内。西校区: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和平街北口)。
第九条: 在京夜大的报名程序请查看北京教育考试院网址www.bjeea.cn 。专升本的考生,在区、县成招办复核个人信息后,请将复核材料(相关专科毕业证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保存好,以备录取后复查。函授报考生按当地省招办规定办理。
第十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招生地区的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遵照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第一志愿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符合国家规定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符合国家规定免试入学条件且符合专业报考要求的考生按国家相关规定程序予以录取。
第十二条:当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已满额时考虑其第二志愿专业。按不同情况,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录取控制线。经调剂录取后仍不足20人开班人数的专业不予开班,已上线考生转至其第二志愿或由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调整至其他院校录取。
第十三条:按学校所属地的原则,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为:按专业、层次不同,业余学习为:专科:2200元-2300元/学年;专升本:2100元-2700元/学年。如有变化则按照北京市教委审批的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新生入学后,本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 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
邮政编码:100029
咨询电话:64286829、64286619。
第十六条:本章程由北京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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